個人資料保護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 ...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 ...
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 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 ...
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範圍內,視 ...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 ...
2012年4月2日 - A 新版個資法引進「特種資料」的概念,對於敏感性資料不得蒐集,包括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的個人資料,都不得蒐集。在沒有法律 ...
有關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 (二)「敏感性個人資訊」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明白揭示,對於「敏感性個人資訊」原則上不得蒐集、 ...
2012年12月20日 - 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目的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法的 ... 特種資料範圍內,明令此類資料除非特殊情形,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2016年3月15日 - 去(104)年12月30日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經行政院公告自今(105)年3月15日開始施行。提醒民眾要特别注意「敏感個資」,包括病歷、 ...
五、特種個人資料如何蒐集、處理或利用? 依個資法第6 條規定,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 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任何人均不得蒐集、處理. 或利用,但是若 ...
2015年12月16日 -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的個人資料,除非經當事人書面 ...
第 5 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