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或於兩岸互動有重大危害情形者,得經立法院議決 ... 第33條之1(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機構禁止行為)【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90-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或於兩岸互動有重大危害情形者,得經立法院議決 ... 第33條之1(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機構禁止行為)【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90-2.
第33 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擔任大陸 ...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應 ...
第33-1 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或涉及對臺 ...
2020年4月28日 -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 ...
首頁 · 主管法規 · 大陸事務法規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專區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注音符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
2018年4月17日 -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 ... 陸委會指出,中國科學院雖屬《兩岸條例》第33條公告禁止擔任的中國 ...
儘管根據《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3條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赴陸擔任黨政軍機關及所屬之機構團體或附屬單位職務,均屬 ...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 ... 陸委會指出,中國科學院雖屬《兩岸條例》第33條公告禁止擔任的中國大陸黨政軍 ...
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明文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 ...
该修正草案是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条、第26条之1及第63条予以修订,具体内容为将第1条“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内文中的“国家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