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如何辦理繼承在台親屬遺產 - 司法院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 第66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 於繼承開始起3 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 ...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 第66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 於繼承開始起3 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 ...
有關兩岸人民的繼承,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何特別規定? 1. ... 同法第66條規定,大陸人民繼承臺灣人民之遺產,應在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被 ...
一)大陸地區人民之認定,以繼承開始時,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第4款和第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和第6條之規定 ...
現在位置首頁 > 大陸及港澳事務法規 > 大陸事務法規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專區 > 臺灣地區與 ...... 第六十條被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人民者,關於繼承,依該地區之規定。
相關解釋函令 大陸配偶之遺產繼承,其身分資格、遺產範圍及不動產可否繼承登記, ... 98年 8月14日 修正施行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 ...
因臺灣及大陸兩岸日漸開放之故,有關臺灣被繼承 人所遺留之財產,基於法律之規定, ... 依據99年9月1日修正通過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 ...
貳、大陸地區人民繼承權在我國法之地位.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 應於繼承開始起3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 ...
答: (一)大陸地區人民的認定,以繼承開始的時候,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三條,和施行細則第五條及 ...
關於內政部7月27日研商「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辦理繼承登記, ... 三、隨函檢附本會前就兩岸人民如何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相關函釋二 ...
2017年11月25日 - 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四項固規定被繼承人在台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