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子女撫養權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透過法庭判令授予照顧和監管子女的權力。這個用語常在父母離婚或分開時使用,因父母分開時,子女的撫養權必須作安排。法庭會根據父母各自的經濟能力、管教及子女關係等因素將撫養權判給其中一方。但另一方亦通常可安排定期與子女見面。而共同撫養權亦是在現今常見和受鼓勵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