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5條之3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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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9日 - NONO 我不認同小林大大在意見欄補充的狀況 對185條第一項第二款 除了陽光小子大大的解釋外 還有加上有些物品未必是以酒精狀況 但已經無法 ...
民國100 年11 月30 日第185-3 條立法理由一、按原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規定 ... 參酌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業務過失致死罪,以及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普通傷害 ... 客觀情事認為確實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仍構成本罪,爰增訂第二款。
2017年7月1日 - 也就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 ... 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四條第二、三款「『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 ... 一、103年度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案件(只有酒類):台北地方 ...
第185-2條, ◅,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 第185-4條 ...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88年3月立法4月公布)#第十一章公共危險罪 ... 爰修正原條文第一項,增訂酒精濃度標準值,以此作為認定「不能安全駕駛」之判斷標準,以有效遏阻酒醉駕車事件發生。 ... 客觀情事認為確實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仍構成本罪,爰增訂第二款。
2013年6月19日 - 而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若有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者,仍以酒醉駕車罪論。如此的規定,雖可防止 ...
2014年10月2日 - 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 ...
另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 ... 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及第2項參照)。
一、 統計範圍及對象:凡取締本市所轄地區酒後駕車及酒後駕車肇事之行為,均為 ... 安全駕駛者,已符合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之要件,也應依規定移送法辦。
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後駕車)或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公共危險罪)處罰。 ...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 ... 第35條 第一項 第一款 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