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 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以分貝(dB(A))為單位,括號中A 指在噪音計上.

製造噪音多少分貝以上就可以檢舉他? | Yahoo奇摩知識+

2005年12月29日 - 第四類區:工業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嚴重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地區。 再依據噪音現況逐步 ... 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標準。 管制區早、晚 ... 時段括弧內音量適用時段,在第一、二類管制區為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 在第三、四類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