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 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1030046001號令 ...
法規名稱:, 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1030046001號令 ...
1、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申請審查作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 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並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核發 輸入或輸出許可;有害廢棄物之申請 ...
有害廢棄物之輸入,應由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直轄市、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環署廢字第0980063229號. 修正「廢棄物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其名稱並修正為「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86年8月1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廢字第4901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0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辦法) 本資料僅供 ...
申請說明, 提供民眾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山之依據及本府審查作業標準,俾利依法取得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核准文件,妥善清除處理廢棄物。 申請對象, 民眾.
一般事業廢棄物 □有害事業廢棄物. 機構名稱:○○公司. 機構地址:桃園市○○區○路○號. 中華民國○○年○○月. 附件一廢棄物輸入許可申請審查表. 一、資格審查.
訂定發布「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辦法」,並先後於八十六年八月十. 三日修正法規名稱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九十. 二年一月一日修正 ...
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事業廢棄物經中央 ...
甲級處理機構操作許可證字號:. 機構負責人姓名:. 聯絡電話:( ). 機構負責人聯絡地址:. 二、輸入廢棄物基本資料:. 輸入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名稱:(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