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總局說明海關緝私條例所稱「管制」之涵義 - 財政部關務署
關稅總局表示,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所稱「管制」之涵義相同,係指進口或出口下列依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入之物品:
關稅總局表示,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所稱「管制」之涵義相同,係指進口或出口下列依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入之物品:
核釋「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規定所稱「管制」之涵義 ... 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及有關貿易法規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出入之物品.
管制物品. 海關緝私條例所稱之「管制」之語義係指:. 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所稱「管制」之涵義相同,係指進口或出口下列依規定不得 ...
說明:𢄪○五八八海關緝私條例第三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三條所稱「管制」之 ... (二)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規定所公告之管制物品。
其前提須貨物係依法申報進口,若有虛報生產地之情形,原則上應依海關緝私條例 ... 走私條例之適用,亦即未向海關申報而運輸管制物品進出口,固為懲治走私條例所 ...
一、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及第53條所稱「管制」之涵義相同,係指進口或出口下列依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出入之物品: (一)關稅法第15 ...
2018年5月9日 - 本條例稱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謂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 ... 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 ..... 第33條(不起岸物品未列單申報或申報不實之處罰)(刪除) ...
本條例稱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謂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 ... 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 .... 擅自轉載、放置或收受前項貨物、物品或幫同裝卸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2012年11月8日 - 核釋海關緝私條例所稱之管制係指進出口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制輸出入 ... 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等規定不得進出口或管制輸入之物品;海關發現 ...
有關行政責任部分,關稅法明定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屬不得進口之物品;另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管制物品(仿冒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沒入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