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1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 ... 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 薪資所得特別扣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 ... 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 薪資所得特別扣
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 ...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6 幼兒學前特別 ...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土地、土地改良物,不適用第十四條之五規定;其有交易損失者,不適用第十四條之四第二項損失減除及第二十四條之五第一項後段自營利 ...
2‧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6條條文 ... 公布日施行;但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規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 ... 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 薪資所得特別扣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3前段規定:「……(二)列舉扣除額:……3.醫藥……費: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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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 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6). 更新日期:108-04-11 ...
2012年8月12日 - 2‧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6條條文 ... 納稅,其依第八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計算之已扣繳稅款,得自其應納稅額中減除;其 ...
納稅義務人支付之醫藥及生育費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即不得再申報列舉扣除。 階段:復查決定案例. 稅目: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