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部份
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一項中明定:『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二項中明定:『建築物機械停車 ...
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一項中明定:『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二項中明定:『建築物機械停車 ...
第77-4 條. 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前項設備之管理人,應定期委託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專業 ...
第77-4 條. 因地上權、永佃權涉訟,其價額以一年租金十五倍為準;無租金時,以一年所獲可視同租金利益之十五倍為準;如一年租金或利益之十五倍超過其地價者,以 ...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者。 四、未依第七 ...
第四條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 ... 第七十七條之四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 ...
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184070號. 法規內文. 主旨:關於貴局函詢建築法第77條之4修訂前既有之建築物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標準適用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2018年12月5日 - 根據建築法第77條之4的規定,主管機關可委託機構或團體每年定期檢查建築物升降設備安全性。目前是由內政部營建署委外辦理,並代為核發使用 ...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 ...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 ...
A、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之規定辦理;同法第77條之4則明訂定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 ...
二、按建築法第77條之2第1項及第95條之1第1項分別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 ... 本件依卷附資料顯示,本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號1樓、2樓建築物為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