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缶_百度百科

小口大腹的瓦器。《易·坎》“用缶” 三国魏王弼注:“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荐之於宗庙,故终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