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二章必要之教育訓練事項. 第3 條.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 ...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二章必要之教育訓練事項. 第3 條.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 ...
第十八條. 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得由下列單位(以下簡稱訓練單. 位)辦理:. 一、依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 二、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機構、勞動檢查機構 ...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英. 公(發)布日期:, 民國64 年06 月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5 年09 月22 日. 法規類別:, 職業安全衛生目. 相關圖表:.
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並未強制規定事業單位需指派職安人員,擔任內部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師,難認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虞。 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之 ...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50203464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15 ...
(1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六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再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站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97年01月08日新修正『 ...
但經職業訓練之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勞工,接受第十三條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