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再利用

廢棄物可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前者清理權責屬地方. 政府,後者的清理權責屬事業單位。 ━ 2015年廢棄物總量為2,636萬噸/年,一般廢棄物占27%,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