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修正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制度問與答 - 衛生福利部
答﹕1.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護理人員於施行之日起. 算5 年始申請首次執業登記者,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1 年內接受繼. 續教育積分達20 點以上之 ...
答﹕1.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護理人員於施行之日起. 算5 年始申請首次執業登記者,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1 年內接受繼. 續教育積分達20 點以上之 ...
專科醫師依前項規定應備之文件,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三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不受前項規定之 ...
查詢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醫事系統入口網)106-06-19; 1051007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106-06-19; 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制度問與 ...
Q2:第8 條,護理人員執業,應每6 年接受繼續教育(四類課程)積分達150 點, 請問分類的比例為何?請問護理「專業課程」及「專業品質」指的為何?內容有無規定?
修正條文內容重點摘錄. 護理師/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 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合計至少12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 ...
護理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與繼續教育辦法Q&A. Q1:尚未領有執業執照或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執照之護理人員如何辦理申請執業執照? ANS:申請執業執照規定:.
2015年12月31日 - 衛生福利部於104.12.30公告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自發布日 ... 護理師/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 2.
護理人員申請執業登記,其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繼續教育證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八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二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