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中華民國100 年12 月15 日高市府四維經市字第1000138472 號令訂定。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以下簡稱 ...
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中華民國100 年12 月15 日高市府四維經市字第1000138472 號令訂定。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以下簡稱 ...
法規名稱:, 桃園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1050307196號令 ...
本辦法所稱攤(鋪)位,係指經桃園市政府或本市復興區公所(以下簡稱主管機關)核准簽訂使用契約之公有零售市場攤位或店鋪。但主管機關出租或委託民間經營之公有 ...
2018年3月29日 - 国办发〔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 ...
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5日高市府四維經市字第1000138472號令訂定。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以下簡稱攤( ...
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辦法. 中華民國101 年8 月29 日府法規字第1010705639F 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103 年2 月18 日府法規字第1030139810E 號令 ...
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100 年09 月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6 年02 月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60021082號令.
第一條本辦法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執行機關為臺南市市場處(以下簡稱市場處)。
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辦法本辦法係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五. 項授權訂定,規範市場攤(鋪)位轉讓對象之. 資格、條件、申請程序及其他 ...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辦法總說明.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業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公布施行,以作. 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管理公有零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