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102年8月15日) - 水利法規查詢系統
地下水鑿井業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時,應併同檢附所僱用 ... 第九條規定未申請解僱登記並繳回工作證者,或未於六個月內聘僱補足並申請補僱登記。
地下水鑿井業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時,應併同檢附所僱用 ... 第九條規定未申請解僱登記並繳回工作證者,或未於六個月內聘僱補足並申請補僱登記。
鑿井業應於開業前,向營業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鑿井業設立及營利事業登記,變更時亦同。 鑿井業營業區,以其營業所所在地之省或直轄市 ...
一、, 鑿井:指挖鑿或設置於地面以下,可抽汲地下水之建造物者。 ... 主管機關受理前項公告範圍內鑿井引水申請時,應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核准。
因此,縱使土地所有人可以在自家土地上鑿井,但仍須受到水利法之規範。另外,台灣地區地下水管制辦法及臺灣省地下水管制辦法劃定出部分地區為地下水管制區,欲 ...
第60條:為管理地下水開發,地下水鑿井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 第93-1條:未依第60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從事地下水鑿井業務者,處新臺幣五萬元 ...
2013年11月16日 - ... 開始不能挖井,這1年來搶著排隊找師傅挖井,但水利處祭出鐵腕,只要未申請就開鑿,一律依《水利法》當場扣押機具,迄今已查扣7組鑿井工具機。
Q: 可以隨便鑿井抽水嗎? A: 地下水井應依水利法第29條規定申請,未經核准者,擅自鑿井取水者,依水利法第93條規定,處新台幣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地下水鑿井業籌設許可、變更營業許可、展延營業許可時, ... 四、違反第九條規定未申請解僱登記並繳回工作證者,或未於六個月內聘僱補足並 ...
最後還是花錢了事當成請他們吃藥錢,所以找鑿井公司如果不想申請最好 ... 應該不大可能,如果未申請被捉到,鑿井業者會連帶處份,情節比地主嚴重, ...
2017年5月7日 - 民國108年1月1日起,台中市區未向市府申報、私鑿水井使用即違法,水利 ... 同時提供民眾補申請管道,比照雲嘉地區向中央專案申請,凡民國99年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