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者只判自己是任意變換車道不打燈,怎可以開 ... - Udn 部落格

2017年8月7日 - (一)原告確實有「任意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之違規行為,被告所為裁處並無不當:. 1. ... 又原告稱「驟然變換車道」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惟所謂驟然 ....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