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試算系統
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 二、平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 ...
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 二、平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 ...
2016年3月9日 - 台北國稅局解釋,員工加班時數符合勞基法規定限度,加班費用可以免納所得稅,其規定為員工正常上班時間與加班時數每日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 ...
休息日出勤10小時,連同原已加班之36小時,合計為46小時,始符合一個月46 ... 例假與休息日並未限定只能排在週六及週日,其日期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 ...
在民國103年9月26日起至104年2月5日這段期間,遭被告要求長期大量加班,每月加班時數均超過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定之46小時上限,其中104年1月間延長 ...
2018年12月3日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2019年9月9日 - 原則上,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是基本規定,沒有任何合法約定的狀況下,是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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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3日 - 凡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其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休假、請假及職 ... 12 小時;延長之工作(加班)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