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 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以分貝(dB(A))為單位,括號中A 指在噪音計上.

噪音的評估-噪音準則

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例子有住用處所,酒店,旅舍,教育院校,醫院及診所。 .... 教育院校、法院或當局認為對噪音感應特別強的其他地方,則應從上表所定的「可接受的噪音聲級」減去10分貝(A)。 ... 表格:適用於「指定工程項目」的日間建築活動噪音標準.

噪音管制標準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以分貝(dB(A))為單位,括號中A指在噪音計上A權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