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 ....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所稱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 ....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所稱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
第6 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規劃設置廢棄物清理設施時,其. 用地涉及 ... 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變更;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瞭解原因
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第二款. 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 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 ...
跳到 第五章獎勵及處罰 -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 ...
第1 條. 本細則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廢棄物清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 ...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106 年6 月14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2531 號. 第三十八條. 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 ...
清除、處理、清理機構. 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 要. 要. 設有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之事業. 要. 要.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项第3款第3目至第6目(如下)設置 ...
按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第二款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學校或 ...
第三條 本法所稱指定清除地區,為本市所轄之行政區域。 第二章 一般廢棄物之清理. 第一節用語定義. 第四條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所稱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共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