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零地@ 喬木的部落格:: 痞客邦::
畸零地定義建築面積狹小或者曲折的土地面積狹小是指基地面積長度與寬度皆未達法定最小面積譬如甲種建地最小寬度為3公尺,最小深度為12公尺,最小面積為36 ...
畸零地定義建築面積狹小或者曲折的土地面積狹小是指基地面積長度與寬度皆未達法定最小面積譬如甲種建地最小寬度為3公尺,最小深度為12公尺,最小面積為36 ...
【畸零地】. 狹小或地界曲折之基地。依我國建築法第44.45.46條之規定: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應視當地實際情形規定建築基地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建築基地面積畸零 ...
本規則所稱畸零地係指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之基地。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地界曲折之基地,係指基地界線曲折不齊,或基地線與建築線斜交之角度不滿六0度或超過一 ...
一、畸零地:指本法第三條規定地區內臨接道路之建築基地(以下簡稱基 地)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者。 二、面前道路:指基地臨接之道路。 三、正面路寬:指基地面前道路 ...
畸零土地指的是建築基地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的土地,面積狹小是指基地之長度與寬度未達法規規定之最小面積,或是基地為三角型、或基地界線與建築線之斜交角度 ...
2016年5月18日 - 畸零地指的是建築基地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的土地,面積狹小是指基地之長度與寬度未達法規規定之最小面積,或是基地為三角型、或基地界線與 ...
第二條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畸零地之使用管理,依本自治條例之規 定。 前項所稱畸零地,指本法第三條規定地區內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 之基地。 第三條本自治條例 ...
第一條本規則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畸零地:指本法第三條適用地區內建築基地(以下簡稱基地)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