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所有條文

第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 ...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