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1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 ...
第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 ...
勞基法第11條第1款所稱之「歇業」,應係指事實上歇業而言,並不以經辦理歇業登記為必要,祇須雇主並非為逃避給付退休金,亦非故意不當資遣勞工,而基於事實上 ...
前項因窒礙難行而不適用本法者,不得逾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以外勞工總數五分之一 ...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
雇主請勞工走路(即俗稱資遣與解僱),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之規定,惟其屬於一般規定,如勞工為發生職業災害身分勞工或為懷孕育兒之 ...
有關資遣之定義詳述在勞動基準法內,指雇主依照該法第11 條(如業務緊縮、歇業)、 ... 書以及第20條規定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者,皆屬資遣範圍,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 ... 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其資遣費第1款規定發給。
本案例涉及勞基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不能勝任工作之解僱。 爭執所在:解僱最後手段原則。 法院見解. 法院見解:(台中地院98年勞訴字第24號判決). 勞工對於所擔任 ...
2016年10月27日 - 當事業單位發生業務緊縮情形時,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明定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惟有關業務緊縮之定義,勞基法中並未有詳細規範, ...
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所謂之雇主有業務緊縮時,係以事業單位確有業務緊縮 ... 倘僅一部歇業,而他部門依然正常運作,仍需用勞工時,本諸勞動基準法第1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