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規範之修正研析
2018年7月20日 - 一、 議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規範之修正研析二、 所涉法律稅捐稽徵法第28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 ...
2018年7月20日 - 一、 議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規範之修正研析二、 所涉法律稅捐稽徵法第28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 ...
第28 條.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 ... 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 ...
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 總統令. 第二十八條.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 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 ...
本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爭執課稅處分認定事實錯誤,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申請復查,非屬得依同法第28條規定請求退稅之範疇。 本局說明,轄內某營利 ...
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明定: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乃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於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必須查明錯誤,將溢繳稅款退還給納稅義務人,並且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為消弭民眾抱怨,日前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已於98年1月21日公布,此次修正內容增列納稅義務人因稅捐機關 ...
填表人:廖浩學電話:(02)2895-1341 分機300. 填表日期:103 年12 月31 日. 研究項目從稅捐稽徵法第28 條規定探討退稅請求權時效. 研究單位. 及人員. 臺北市稅捐稽 ...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6)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財政部所提「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草案」後表示,財政部參採各界意見,擬具本項修正草案,放寬納稅義務人因政府機關 ...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消弭民眾抱怨,日前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復於98年1月21日公布,此次修正內容增列納稅義務人因 ...